津市法院保河堤法庭巧用调解化“薪愁”
2024-07-24 13:26:49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马志军 | 作者: | 点击量:10412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敖印)近日,津市市人民法院保河堤法庭接待了3名为“薪”发愁的当事人。
“我们辛辛苦苦给公司干了这么长的时间,公司欠我们的钱到现在都还没给....”,朱某、刘某、胡某受雇于某服饰公司从事服装加工制作,并约定实施计件工资,2023年底公司拒绝支付至今,三人无奈离职,故酿此纠纷。法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,提前介入指定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。
三人主张该服饰公司拖欠工资共1.2万元左右,并提交相关计件凭证。经人民调解员多方打听联系到该公司实际经营者雷某后,法官趁热打铁,联合特邀调解员在保河堤法庭开展联合调解。
“我不是不愿意给她们支付工资,问题是她们的产品质量有问题,现在公司不仅货款没有收到还需要支付违约金,这怎么给她们发工资?”雷某说道。
为了使被欠薪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,法官向该公司雷某释法说理“即使产品存在质量问题,也不应当克扣员工工资,她们是通过计件确定报酬金额,并且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在她们计件单上签字确认,公司理应对计件产品质量进行初步把控”,同时,考虑到企业实际经营困难,公司因质量问题遭受损失是事实,员工的过错虽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,但仍应体现部分担当。最终,在多方调解下,各方当事人对工资金额进行确认达成调解协议,并当场履行完毕。
面对逐年增多的劳务欠薪纠纷,保河堤法庭巧用调解,力争以速度最快、隐患最小、成本最低的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,在实际意义上实现了“案结事了人和”,既有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实际践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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